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
在“规范”上下功夫。所谓规范,就是坚持依法办社,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建立健全合作社的各项规章制度,用法律来保护合作社和全体社员的利益,用规章制度来约束社员的行为,使社员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。具体来说,就是要做到“三个一”,即:有一个完备的章程,要按照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和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》,结合自身实际来制定规范的合作社章程,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、生产管理、收购营销、财务会计、档案管理、民主管理及监督等切实可行的制度。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,按照“理事牵头、代表牵线、分层管理”的方式,建立健全合作社社员(代表)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等组织机构,并按章程和各自职责认真履行;加强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重大事项应由合作社社员(代表)大会讨论决定,不管社员出资多寡,在决策中都实行“一人一票”的原则,使社员平等地享受决策权。坚持召开一年一度的成员代表大会,理事会和监事会要向成员代表大会书面报告当年度组织发展、业务经营、财务收支、盈余分配和监督审计等情况。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,按照“合作社统筹、民主管理、股份运作、行业自律”的办法,建立健全组织活动制度、民主管理制度、信息服务制度、资金积累制度、风险保障制度、民主监督制度等。特别是对合作社企业的工作人员要实行聘任制,经理应根据其生产服务经营需要,可由社员出任,也可聘请专门的职业经理人担任。同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,建立经常性向有关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咨询制度,开设合作社股份交易市场等,从而既保证社员对合作社的民主管理,又实现对企业的高水平经营与管理。
要在“提高”上下功夫。所谓提高,就是全面提升合作社竞争力、服务能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。提高合作社发展的立足点要放在拓展服务领域、整合现有产业提升产品竞争力上,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联结。一是建设特色基地,形成农业生产的规模效应。有特色,有规模,才有市场主动权。合作社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和“一村一品”产业发展,切实把壮大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,作为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环节来抓,围绕市里确定的六大特色主导产业和本地实际建设生产基地,开发特色农产品,发展区域块状经济。在发展基地过程中,要打破区域界限,打破行业局限,整合资源优势,积极推进合作社间的强强联合,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的合作、与社会服务机构的合作,走专业化、集约化的路子,从而扩大生产规模,赢得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规模优势,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。二是统一生产标准,打造农产品的品牌优势。有质量、有品牌,才有市场竞争力。围绕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,坚持标准化生产入手,重点在生产技术和市场准入两个方面,制定生产技术规程,强化自律管理,在合作社内部实行统一农业投入品和种子的采购和供应、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、统一收购、统一品牌、包装和销售,严格按照“绿色”、“无公害”生产标准组织生产。同时,合作社要加大优质农产品商标注册力度,积极开展优质农产品的认证、评估,在做大规模的同时做响品牌。三是拓展服务领域,提升服务功能。合作社要突破单纯的技术服务或销售服务,积极发展金融服务、农产品加工服务等高端服务。在注重生产的同时注重农产品的精深加工、品牌的整合,不断拓展合作社的功能和产业发展空间,解决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和市场出路问题,实现产业发展与自身壮大的良性互动;在金融服务方面,合作社可以建立互助基金,用来帮助家庭困难、缺乏资金的农户发展生产,同时还可以为因意外造成损失的农户提供适当补偿,不断提高农民的合作意愿,提高组织化程度,促进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。
(作者系: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、农工部部长)




